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