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