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