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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2020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一、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型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部分 保险金额

二、 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4 其中,到达年龄是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三、 对于保额递减的个人定期寿险,上述比例使用保险期间内的平均死亡保险金额计算,平均死亡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期间内各保单年度死亡保险金额的算术平均计算。

第三部分 保险费

四、 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应当符合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

五、 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一) 预定利率 (二) 预定发生率 (三) 预定附加费用率 1 2 3 4 5 6 1 2 3

六、 保险公司应当对定价假设相关参数进行定期回顾与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验及时调整相关参数。

七、 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且保证费率的期间超过一年的产品,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应进行利润测试。

第四部分 现金价值

八、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应按照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计算保单现金价值。保险期间一年及以内的产品应按照第十三条计算保单现金价值。

九、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一) 计算基础 1. 发生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发生率; 2. 个人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附加费用率采用下表规定的数值进行计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团体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附加费用率由公司自主审慎确定。 3. 利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利率加上2%。 (二) 计算方法 1. 根据该保单的保险责任和各保单年度净保费,按上述计算基础采用“未来法”计算。对确实不能用“未来法”计算的,可以采用“过去法”计算。 2. 保单各保单年度净保费为该保单年度的毛保费扣除附加费用。其中,毛保费是指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计算基础重新计算的保险费,附加费用为毛保费乘以上表中规定的附加… (三) 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不包括该保单在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

十、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1 2 3 4 5 1 1 1 6 1 1

十一、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

十二、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单年度中保单现金价值根据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按合理的方法确定。

十三、 保险期间一年及以内的产品,保单年度中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按照未经过保费方法确定。

第五部分 责任准备金

十四、 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基础

(一) 评估利率 1. 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 2. 该险种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利率。 (二) 评估死亡率 (三) 健康保险评估赔付假设 1. 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使用的发生率、赔付金额等赔付假设,应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规定。没有监管规定的,应按如下执行: (1) 公司可以参考自身经验和外部数据确定赔付假设,后续也可根据实际经验情况进行变更。 (2) 公司确定的赔付假设应当充足审慎,并根据实际经验每年检视。 (3) 当公司赔付假设与实际经验相比出现不足,且非正常波动或偶然性原因,应及时调整评估假设,并按调整后假设增提责任准备金。 (4) 赔付假设充足性应当在产品类别或更细层面进行评估。产品如果有多项健康保险责任的赔付假设,可以合并评估。 2. 对健康保险中包含的费用型医疗责任,与医疗费用相关的评估假设应当考虑医疗费用通胀因素。每年通胀比例假设应不低于3%。如果费用型医疗责任有给付限额,则考虑通胀后的医…

十五、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产品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

(一) 平准保费(缴费期内的各期保费相同) 1. 一年期完全修正方法 (1) 首年评估净保费α取评估基础下首年责任精算现值 (2) 修正后续年净保费β 2. 修正均衡净保费方法 (1) 修正后首年净保费α (2) 修正后续年均衡净保费β 3. 根据上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基础(即评估基础)和修正方法计算修正准备金。 4. 如果按修正方法计算的续年净保费高于毛保费,还应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保费不足准备金为未来各保单年度评估净保费与毛保费之差的精算现值。 5. 保单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上述修正准备金及保费不足准备金之和,且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保单年度末生存给付之和。 6. 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所对应的上一保单年度末的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扣除保单在上一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后和该保单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 (二) 非平准保费(缴费期内的各期保费不同) 1. 保单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未来各年责任成本高于该年毛保费部分的精算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2. 保单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保单年度末生存给付之和。 3. 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应根据所对应的上一保单年度末的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扣除保单在上一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后和该保单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 附加在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保险主险上的普通型附加险不适用本规定。

十六、 保险期间一年及以内产品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

(一) 二十四分之一毛保费法(以月为基础计提); (二) 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毛保费法(以天为基础计提); (三) 根据风险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其他更为谨慎、合理的方法,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方法(一)和(二)所得结果的较小者。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一) 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之后的余额; (二) 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的,应当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用于弥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前款两项中较大者之间的差额。

十七、 保证责任的额外责任准备金

1. 含有保证续保条款及保证费率的产品,应在当前保险期间结束后提供保证续保及保证费率的期间内计提额外责任准备金。保单年度末额外责任准备金等于,上述期间内各保单年度的预… 2. 提供到期转换选择权的产品,即前一保险期间届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可以转换成另一个责任和费率均确定的产品,应在当前保险期间内计提额外责任准备金。保单年度末额… 如果存在多个选择权,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时,应按额外责任准备金最高的选择权计提;可同时选择多个时,应按所有选择权的额外责任准备金之和计提。

十八、 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 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保险公司应当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采取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合理的方法谨慎提取已… (二) 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公司应当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当根据险种的风险性质和经验数据等因素,至少…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判断数据基础不能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或者相关业务的经验数据不足3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该会计年度实际赔款支出的1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

十九、 责任准备金分组计算

二十、 会计年度末保单责任准备金

附: 2.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