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