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四十条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涉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PPP项目实施机构等相关单位应当如实统计和上报专项资金申请涉及的各项基础数据,对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对所属分支机构加强监管。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