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