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处置、使用、运输和信息发布 第二十三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处置、使用、运输和信息发布 第二十三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禁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在互联网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