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单位”,是指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经销单位和经销自产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单位。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