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五章 进口、出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口活动: (四)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四) 第五章 进口、出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口活动: (四) 进口或者出口合同(协议)副本;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