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四)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四)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