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三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