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1) 第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