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根据无线电干扰所产生的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无线电干扰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为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影响重大活动正常用频的无线电干扰,第二级为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民用航空、广播电视和水上业务部门等重要用户依法开展无线电业务的无线电干扰,第三级为其他无线电干扰。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