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 (四)

(四)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管局指导)

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信息公开,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指导)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产品出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管局指导)

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