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质量保证金的财务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质量保证金用于赔偿旅游者的经济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质量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