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对外报价、财务帐目、外汇收支等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