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七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七条 旅行社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传真机、复印机;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