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十四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十四条 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1个月前,旅行社应当办理续存手续或者提交银行担保。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