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条例(2020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旅行社条例(2020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