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条例(201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旅行社条例(2016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