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八十二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有关期间的规定,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均按自然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邮寄的,视为在有效期内。 第九章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