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经营安全 第十三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经营安全 第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