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