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使用与更换 第十八条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使用与更换 第十八条 新闻记者使用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