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新闻出版领域各类产品未达到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入流通领域;凡未通过标准检验和标准符合性测试认证的产品不得参评相关奖励。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