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七章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