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九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九条 新闻出版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审查,由专业对口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没有专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新闻出版署组织有关专家审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