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二、 梯次利用企业要求 第六条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条 二、 梯次利用企业要求 第六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要求。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优先进行包(组)、模块级别的梯次利用,电池包(组)和模块的拆解符合《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GB/T33598)的相关要求。 二、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