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四、 回收利用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四、 回收利用要求 第二十一条 梯次产品所有人应将报废的梯次产品,移交给梯次利用企业建立的回收服务网点或再生利用企业进行规范处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