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