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七条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七条 新建企业的投资主体应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投资项目申请企业的企业概况、基础能力、试制样车说明及证明材料(见附件一)。 引用法条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