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2008年) (七)
(七) 报送要求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新增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本公司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报送统计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迟报统计信息。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新增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本公司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报送统计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迟报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