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预算编制和下达 第九条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九条 第三章 预算编制和下达 第九条 国土资源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本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收支增减因素,提出下一年度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和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编入下一年度中央预算。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