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参股基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使管理职权。包括确定参股基金投向、选择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