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二十)

(二十) 深入开展专业培训。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组织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培养一批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