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年) (二)

(二)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的方式参与转制院团的股份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