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通知(2002年) 十四、

十四、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单位的协调与合作,发挥他们在设施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广泛开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社区文化、乡镇文化、家庭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文化部

二〇〇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