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 二、 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 (四) 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 (四) 二、 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 (四) 艺术品业。支持多种艺术形式、艺术风格、艺术流派创新发展,鼓励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艺术品。加强艺术品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预测研究,促进艺术创作与市场需求对接、与生活结合。推动画廊业健康发展,扶持经纪代理制画廊等市场主体,引导、培育和建设艺术品一级市场。鼓励原创新媒体艺术发展。鼓励开发艺术衍生品和艺术授权产品,培育艺术品市场新增长点。鼓励有实力的艺术家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加强对优秀青年艺术家的培育、宣传、推广服务。办好中国(北京)艺术品产业博览会,搭建全国性、专业化、品牌化的艺术品产业交易交流平台。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