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部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职业资格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2002年) 一、 文化部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职业资格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2002年) 一、 一、 在基层文化从业人员中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一) 在部直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所属文化单位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同时,在县(市、区)以下专业表演人员、群众文化工作人员、图书资料工作人员、文化经纪人等基层文… (二)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从事基层文化工作的起点条件,也是基本条件;执业资格是从事基层文化工作的必备条件,也是准入条件。在基层文化队伍中,文化经… (三) 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开始建立,到2005年全面实行。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 (四) 对现有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认定。对新进入人员,必须通过考试的方式取得职业资格,然后再予以聘用。 (五) 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考试考核、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由文化部会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文化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六) 在获得了职业资格的基础上,从业人员可按照本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情况,根据本人的学历条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等申报考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七) 与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考评制度相配套,在基层文化从业人员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某些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结果将作为职业资格确定的参考条件,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八) 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文化部负责制定注册登记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予以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对注册登记和使用…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