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2014年) (十四)
(十四) 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研究开展文化产业融资规模统计,探索制定文化金融服务标准。发挥“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编制文化产业重点融资项目目录,完善融资项目的推荐机制,制定文化产业投融资领域负面清单,支持各地建立文化企业融资项目库,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等,推动部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弥补市场缺失,促进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联通。进一步完善文化部与金融机构的部行合作机制,同时推进与保险、债券、证券、投资等机构之间的合作。宣传和推广文化金融合作的政策、经验和成效,普及文化金融知识,加大文化金融人才培训力度,提高文化系统、文化企业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能力,营造文化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探索建设文化金融社会化组织,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