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 第十八条 文化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 第十八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统计机构和文化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