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五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执法机构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