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十三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十三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重大案件发生后24小时内,当地执法机构应当将案件情况向上级执法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