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十二)

(十二) 发展平台经济。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文化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平台化拓展,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平台企业。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引导“宅经济”健康发展,鼓励线上直播、有声产品、地理信息等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