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2年) 二、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2年) 二、 二、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