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章 一般项目 第二十一条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一般项目 第二十一条 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在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遴选的基础上,按规定向财政部汇总报送本部门或本地区申报项目。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