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2024年)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为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制定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