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19年) (十)

(十) 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

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强化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特色主导产业,打造感知体验、智慧应用、要素集聚、融合创新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圈,辐射和带动乡村创业创新。

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引导集聚提升类村庄全面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乡村新业态。引导城郊融合类村庄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引导特色保护类村庄发掘独特资源,建设互联网特色乡村。引导搬迁撤并类村庄完善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避免形成新的“数字鸿沟”。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各部门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统筹整合乡村已有信息服务站点资源,推广一站多用,避免重复建设。促进数字乡村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