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5.

5. 高校国家奖学金等资助。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学生服兵役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补,划分为中央财政事权,由国家制定相关资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助、师范生公费教育资助、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制定中央和地方高校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照高校隶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